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组织沿革 1984年12月29日为了填补平阳无中医院的空白,平阳县人民政府〈平政发(1984)245号〉文件成立“平阳县中医院筹备组”,李在礼任组长,陈纪多、苏良模任副组长,成员:苏元(顾问)、吴圣良、陈国良、兰天和。1985年10月17日浙江省卫生厅批文〈浙卫计发(1985)128号〉,同意在鳌江镇建立平阳县中医院。性质为全民所有制。规模暂定50张床位,经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。1986年10月22日平阳县人民政府发文〈平政发(1986)184号〉,同意在鳌江镇建立平阳县中医院。10月30日平阳县中医院筹备组向鳌江新区工程指挥部、鳌江镇人民政府申请基建用地10.6亩,土地座落在兴鳌中路七星河西首,征地11.4亩,建筑面积6608㎡,造价132.16万元。1987年5月29日平阳县卫生局发文〈平卫(1987)47号〉,建立平阳县中医院基建办公室。由吴圣良、陈纪多、严一先、陈国良四位同志组成。吴圣良任办公室主任,陈纪多任副主任。 1991年3月17日,平阳县中医院隆重举行开诊典礼。副县长王吼狮代表县府向院长吴圣良授印。浙江省中医院研究院党委书记王光华及市、县卫生部门领导、知名老中医、社会各界有关人士30余人前来参加开诊典礼。1992年6月27日,经浙江省卫生厅发文〈浙卫(1992)263号〉,同意平阳县中医院增加核定床位50张,总床位数为100张。1993年1月13日浙江省卫生厅发文〈浙卫(1993)10号〉,授予平阳县中医院为二级乙等中医医院。2000年3月27日经平阳县计划委员会批准,同意平阳县中医院建造病房大楼,建造面积7000平方米,总投资700万元,资金来源为:单位自筹500万元,申请银行贷款和上级补助200万元。病房大楼高7层,设病床150张。2000年8月8日为了深化我院内部改革,进一步提高我院的发展能力,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,本院决定在全院开展人事制度改革。通过职代会讨论,作出《关于人事制度改革的决议》。打破原有的职能科室设置,合并为四个部:协调拓展部、医护管理部、财务调控部、后勤保障部。2003年2月13日,平阳县人民政府发文<平政发(2003)23号>文件,同意县中医院与县三医合并为平阳县中医院,撤销县三医的牌子,注销县三医法人资格,报上级卫生部门备案,县三医资产、人员归并县中医院。两院合并后,县财政拨款保持不变,财政局对县三医的拨款改拨给县中医院。 2006年1月22日根据浙卫发(2006)19号文件授予平阳县中医院为二级甲等中医院。2006年8月1日经整体能力考核,我院成为江西中医学院附属教学医院,使平阳县中医院真正成为集医疗、康复、教学、科研为一体的综合性中医院。 |
